請讓我跨過這個艱難 但不要輕易地
      讓疼痛成為步伐的一部分
      走進我前去的嚮往
      如是每個當下都是嚮往

2010年5月16日 星期日

第十二天 太麻里→高雄→台北


  只要有一片安身立命的土壤
  就是我在這個城市裡渴望的地平線



被高雄開往台北的客運拋下後,發現自己置身在台北火車站東門,飯店廣告牆上顯示著26℃,行人說早上有三十二度,台北也還沒想像中秋涼,夥伴和我休息著暈車的腦袋,這一路往南行,回到台北卻不知道何去何從。要自己依照途徑,進入捷運站,黝黑的雙臂、沉重的背包和綁著紅頭巾的腦袋,在蒼白的燈光下,自以為突兀,自以為像個鼓吹人們出走的移動廣告,但沒有人注意到我,那正是七點下班的人潮,每個人眼神渙散,我只不過是背景中的一部分。

出捷運站沿著四號公園走回家,一樣的出站音樂,一樣的慢跑身影,好像我也只不過走在某一天下班的傍晚,但一進入大樓,警衛睜大了眼睛,「你是發生山難喔?」我突然記起走出這個大門是十一天前,他看我揹著大背包,嘻笑我一定爬不了山。「我去走路。」走路?走花東?多少公里?所謂一天走不了坐火車是多少公里?三十公里?「我當兵行軍時一小時要走六公里,也是負重。」警衛說,痠痛沙隆巴斯最有用。

連走路都有一個標準值可以比較。去年單車加摩托車環島,一行人一小時移動十公里,一天最多五十公里,鐵馬健將一天可騎上百來公里。今年徒步走花東,一小時移動速度更慢,二公里,一天最多十六公里,以花蓮火車站沿著11號海岸線,到台東太麻里火車站157公里來算,要十到十三天來走,等於從西岸的台中走到高雄,東岸的估計這麼保守,是因為有山路和大坡,南下或北上的坡度有影響,順或逆著東北季風也有影響。

但是這些重要嗎?我是去比賽走路,還是去走路?如果行走的意義在於目的地,那這趟旅程就沒有意義,因為我的目的就是過程,就是走路本身,就是融入當下。其餘的,都不重要。

200810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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